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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

刘剑文法学博士后:世界税法协会主席

时间:2017-02-09

    

       19597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2005年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性民间学术团体世界税法协会International Tax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简称ITLA)主席,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咨询专家。

 

 

《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总主编,《21世纪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总主编。

 

 

创设个人学术网站中国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 )中国税法网http://www.cntl.cnhttp://www.taxlaw.net.cn)。    中国政法大学、台湾中正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校兼职教授,《中国税务报》专家组成员,《涉外税务》编委。

 

 

1031日给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讲授法制课《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对我国税收法制建设进行了理论分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通过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9月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上,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唯一法学教授,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


    
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税法立法规划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委托项目财政税收行政法规清理

 


    200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