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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庆: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间:2017-02-09

蔡元庆: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作者:cherryche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9    更新时间:2009-3-23    文章属性:          ★★★

 

 

  

   蔡元庆,山东省青岛市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博士。1991年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毕业,1993年赴日本留学。
 1997年获得日本熊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研究科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担任日本广岛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
 2001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工作,现在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主要讲授民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并多次担任学校公共课法学基础的教学工作。
 在科研方面长期从事民商法,特别是公司法的研究。目前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有: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健全和完善我国董事责任制度”、深圳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上市公司的董事责任制度”,同时作为参加人参加了司法部“上市公司监督制度的比较研究”(主持人:钟明霞副教授)的科研项目。
 近几年,先后在《日本广岛法学》、《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以及《深圳大学学报》等法学及中文社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代表作品有:《董事责任的追究与经营判断的原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机制》、《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民商法的冲突与协调》以及《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比较研究》等。数篇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经济法学)以及《高校文摘》转载;并主编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的《公司法》,该书已经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